长宁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中秋、国庆期间放假公告来了
时间:2024-09-05 01:53:36 作者:佚名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文件精神和市民政局的有关规定,长宁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中秋、国庆期间放假安排如下:
一、中秋节放假安排
1、9月14日(星期六)上班;
2、9月15日(星期日)至9月16日(星期一)放假;
3、9月17日(中秋节)仅办理结婚登记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4、9月18日(星期三)起正常办理业务。
二、国庆节放假安排
1、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2、10月1日(国庆节)仅办理结婚登记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3、10月2日(星期三)至10月7日(星期一)放假;
4、10月8日(星期二)起正常办理业务。
特此通知。
长宁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
2024年9月3日
原文链接:https://www.shanghai.gov.cn/nw17239/20240904/de9e72d1eb5449bd9cdf6ee259edc73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5-09-30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专题讲座
- 2025-09-29全国政协办公厅 中共中央统战部 国务院侨办 国务院港澳办 国务院台办 中国侨联联合举行国庆招待会 王沪宁致辞
- 2025-09-29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召开2025年干部任职、廉政谈话会议
- 2025-09-28丁薛祥同俄罗斯副总理诺瓦克共同主持中俄能源合作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5-09-282025年度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规业务知识培训班在桂林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