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甘肃东方瑞龙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的复函
时间:2024-09-24 23:40:24 作者:佚名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甘肃东方瑞龙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许可证法人变更的请示》(甘瑞环治〔2024〕37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许可证(国环放废贮存证[第033号])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何国民。
二、上述许可证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函复。
国家核安全局
2024年9月16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部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7/202409/t20240919_10862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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