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港航中心全面启动注销未登记船舶清理工作
时间:2024-10-09 02:32:24 作者:佚名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注销未登记船舶是指那些注销后未报废又未重新进行登记的船舶,这些船舶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无法联系到其所有人,存在失管失控的风险,可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为进一步做好注销未登记船舶清理工作,严防注销船舶失管失控,9月以来,市港航中心高度重视,全面部署、追根溯源,采取消灭存量与遏制增量并重方式,排查处理注销未登记船舶3艘,力争实现注销后未登记船舶动态清零。
一是深入摸清底数,全面清查档案。工作人员详细对照失联船舶清单,翻阅查找船舶档案,记录船舶注销原因。对注销转港登记的,与下一港海事管理机构取得联系,商请协助查找船舶档案。通过多方查找的蛛丝马迹,尽可能与失联船舶取得联系。
二是加大处置力度,逐一分类解决。工作人员逐一电话询问船舶具体现状,对买卖注销的船舶,原船舶所有人不了解船舶现状的,反复多次与其联系,讲明政策法规的相关要求,督促其提供现有船东的联系方式。对拆解或灭失的船舶,要求其提供船舶拆解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对有意向继续营运的船舶,督促尽快办理船舶登记。
三是强化沟通协调,力争动态清零。在注销转港登记中,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电子档案上传等方式,及时向新登记机关发送注销登记信息通报,便于新登记机关及时掌握船舶信息以及对转入船舶的跟踪管理。
下一步,市港航中心将持续完善船籍港船舶管理制度,严密跟踪异常动态船舶,指定专人跟踪船舶动态直至其转为常规管理。强化注销登记源头管控,持续加强船籍港科学管理,切实消除注销后未登记船舶监管盲区。
原文链接:https://www.shanghai.gov.cn/nw18454/20240930/749e7b45ccf646b39b111653b519967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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