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届绥化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召开
时间:2024-10-16 01:45:25 作者:佚名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
10月14日,五届绥化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召开,传达学习中央深改委第六次会议精神,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意见》责任分工,审议审定改革文件,听取重点改革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改革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坚定信心、锐意进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凝心聚力谱写绥化现代化强市建设新篇章。
会议审议审定了《〈中共绥化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重要改革举措责任分工方案(讨论稿)》《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常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因素积分制规则(试行)(讨论稿)》和深改委组织机构、改革推进机制等文件,听取了深化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等落实情况的工作汇报。
会议强调,要坚持政治引领,增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信心决心。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融会贯通起来,与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一体推进,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坚定改革方向,不断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完善和发展。要增强改革自觉,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落实建设六个龙江、推动八个振兴部署要求,抓住推动绥化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现实需要,坚定“五个争当排头”努力方向,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为全面建设现代化强市提供强大动力。
会议强调,要聚焦重点改革任务,全力以赴推动任务落地见效。责任领导要靠前指挥,加强调度;责任单位要协调推动任务落实;牵头单位、参加单位要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实施意见》改革举措落实有力。专项小组组长和相关市级分管领导要加力推动分管领域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确保年度任务按时完成。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积极对上沟通,专项小组组长要及时协调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确保考核任务提档晋位。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更多国家级、省级改革试点和先行示范区,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绥化改革成果,确保改革试点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要完善推进落实机制,切实抓好改革举措的组织实施。各专项小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加强本领域改革政策理论学习,确保各项改革举措精准落地。要全面承接党中央和省委改革部署,建立健全责任明晰、链条完整、环环相扣的改革推进机制,把好改革方案政策关、程序关、稳定关,加大改革督察力度,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委明确的改革任务落实落靠、取得实效。
原文链接:https://www.hlj.gov.cn/hlj/c107858/202410/c00_317766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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