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强化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时间:2024-10-19 02:04:10 作者:佚名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为进一步强化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强化工作机制,多措并举、多向发力,不断提高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水平,坚决筑牢自然保护地生态安全屏障。
部门联动出击,形成强大合力
积极与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加强协作配合,联合开展自然保护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高效统筹执法检查工作。双方共同建立执法机制,明确各方执法责任,定期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实现严厉打击、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联合执法检查机制效果,形成监管合力。
科技赋能执法,提升监管效能
灵活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建立“卫星排查—无人机核实图斑—现场调查—问题整改”的天空地一体化技术方法,形成自然保护地内环境违法问题排查整治闭环工作模式。利用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和无人机技术,重点排查自然保护地内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等造成生态破坏的环境违法问题。通过实地调查,对核实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处理,同时建立问题台账,针对性监督问题整改,有效提升自然保护地监管水平。
规范移交程序,畅通案件处理
制定自然保护地内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协作移交工作机制,规范案件移交程序,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和联合执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全市各级园林和林业绿化部门在日常监管、受理投诉、信访举报过程中发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案件及案件线索时,及时向同级生态环境部门移交。同时,加强对区县案件移交工作的指导和督导,对应移交未移交、应受理未受理、不依法办理的,予以通报、联合督办或提级查办,确保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
2024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10余人次,对44个自然保护地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坚决遏制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破坏行为,强力督促问题整改和生态修复,坚守自然保护地生态安全底线,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筑牢绿色屏障。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dsdt/202410/t20241016_476484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5-09-30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专题讲座
- 2025-09-29全国政协办公厅 中共中央统战部 国务院侨办 国务院港澳办 国务院台办 中国侨联联合举行国庆招待会 王沪宁致辞
- 2025-09-29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召开2025年干部任职、廉政谈话会议
- 2025-09-28丁薛祥同俄罗斯副总理诺瓦克共同主持中俄能源合作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5-09-282025年度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规业务知识培训班在桂林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