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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064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2-03-26 09:00:22 作者:来源: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064号提案答复的函

  姚亚妹委员并附议人: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大别山生态补偿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4年,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会同我厅比照新安江模式启动实施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补偿实施以来,以合肥、六安两市交界的淠河总干渠罗管闸为跨界考核断面,以断面监测水质情况(参照新安江模式,主要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四项指标)确定流域上下游补偿责任主体,每年设立补偿资金2亿元,其中省财政投入1.2亿元(2017年增加至1.32亿元,分别增加岳西县0.1亿元、六安市0.02亿元),六安、合肥市分别投入0.4亿元。水质测算指标P≤1则合肥市资金拨付给上游六安市及岳西县;水质测算指标P>1则六安市资金拨付给合肥市。无论P值大小,省财政资金均拨付给上游六安市及岳西县。大别山生态补偿制度启动实施以来,断面水质全部达标,累计安排生态补偿资金14.48亿元全部拨付至流域上游地区六安市和岳西县,专


  项用于涵养水源、水环境综合整治等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方面支出。

  根据生态环境部统一要求,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常规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监测频次为每月手工监测1次。同时,董铺水库和大房郢水库均建有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项目为pH值、电导率、浊度、溶解氧、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和总氮共9项,监测频次为实时监测。

  下一步,我们将配合相关部门:

  一是健全补偿资金投入机制。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大别山区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保障能力。2017年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六安市共有杭埠河北闸渡口、三河镇新大桥、河口大桥、将军宕大桥断面,丰乐河三河镇大桥、双河镇出境断面,史河固始李畈断面等14个补偿断面列入补偿,补偿范围进一步扩大到淮河、巢湖流域及六安市全境。同时,考虑到龙河口引水工程的实施,我们已协调六安市和合肥市,在供水工程实施后及时启动生态补偿。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组织大别山区符合条件的项目争取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专项”“重点林区接续替代产业专项”等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围绕国家未来在生态补偿领域投资重点和方向,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大别山区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专项规划,获取国家更多资金支持。

  二是完善大别山区生态保护机制。按照“提标、扩面、建机制”的思路,对现有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进行巩固和完善,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项目推进、调研督促等协调机制,加强上下游地区联合监测、联合执法等横向联动机制建设,进一步巩固提升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工作。制定区域“十四五”水资源双控指标,支持大别山地区节水载体建设,开展水资源配置水利工程建设,持续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大非法采砂打击力度,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维护水生态系统健康稳定。

  三是推进多元化的补偿方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建立生态产品市场交易与生态保护补偿协同推进机制。探索建立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制度,完善有偿使用、资金管理及投融资等机制,培育和发展交易平台,促进自然资源向生态产品转化。拓宽资金筹集渠道,调动各方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转变生态保护地区的发展方式,实现生态保护地区和受益地区的良性互动。

  四是优化补偿资金使用结构。对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实施效果开展资金绩效评价,适时修订资金管理办法,拓展生态补偿资金使用范围,优化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结构。优化大别山区产业结构,提高环境准入条件,严把环评审批关,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加大大别山区帮扶力度,在省级各项资金安排中,向大别山区等革命老区给予倾斜。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科技外事与财务处

  联系电话:0551—62376611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8月31日

  抄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附件:0064关于完善大别山生态补偿机制的提案(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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