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开展第21次企业服务日活动
时间:2022-03-26 10:51:54 作者:来源:
2月5日,省生态环境厅以“排污许可证后管理”为主题开展第21次企业服务日活动,按照疫情防控“非必要不聚集”的相关要求,活动采用视频直播的形式举行。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科技标准处处长魏金春主持会议,二级巡视员、环评处处长丁晓阳就当前企业面临的普遍问题、排污许可制度及证后管理的具体要求作专题讲解,9.7万余名企业代表及社会各界有关人士参加。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排污许可管理工作,《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明确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范围和管理类别、规范申请与审批排污许可证的程序、加强排污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强化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排污许可管理工作予以规范。《条例》的实施必将为强化固定污染源监管,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长牙齿的制度利器。
围绕排污许可证“怎么申请”“怎么核发”“证后怎么落实”等当前企业广泛关注的问题,活动邀请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排污许可技术部有关负责人进行专题解读,主要结合国务院新出台的《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介绍了排污许可制的顶层设计思路和制度建设情况;结合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完成情况,介绍了目前排污许可制的实施进展;结合排污单位如何落实好排污许可证后管理的诉求,详细讲解了证后管理的各项规定,并结合案例,就环境管理台账和执行报告的填报要求和方法进行了实际操作。
活动强调,排污许可制度作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核心制度,是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全省各级生态环境系统要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加强对排污单位的指导和服务,要依证监管。各排污单位要提高责任认知,落实排污主体责任,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技术服务单位要做好技术人员储备、做好政策研读储备,作好排污许可各项技术支撑。
参会企业代表纷纷表示,“企业服务日”贴心帮扶企业发展,“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培训”帮助企业解忧纾困,对引导企业遵守排污管理规定、落实治污责任将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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