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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单位申请新增集中转运点和收集网点的公示

时间:2022-04-08 22:35:50 作者:来源: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黑环发〔2021〕32号)有关要求,现对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单位拟增加的集中转运点和收集网点基本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日至2022年4月11日。

  

  附件: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转运试点申请单位基本信息

  联系人:王芊月0451-82059265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4月2日

  

  附件

  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转运试点申请单位基本信息

  

  试点单位

  法定代表人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集中转运点名称

  收集网点名称

  佳木斯市凯亮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孟兆芹

  91230800MA1BL4YB0R

  佳木斯市凯亮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同江市新池电瓶商店

  宝清县顺意合华废品收购站

  建三江管理局前进农场金双废品收购站

  同江市永驰新能源蓄电池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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