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华新绿源(内蒙古)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时间:2022-05-17 15:59:41 作者:佚名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津环固转〔2022〕197号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华新绿源(内蒙古)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利用的复函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贵厅《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征询华新绿源(内蒙古)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意见的函》(内环固转函〔2022〕32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华新绿源(内蒙古)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产生的800吨废旧电路板(900-045-49)转移至中能(天津)环保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利用,有效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请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转移。
2022年5月7日
(联系人: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处 袁海晨
联系电话:022-87671531)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静海区生态环境局。
原文链接:http://sthj.tj.gov.cn/YWGZ7406/HJGL7886/GTFWGL6110/202205/t20220517_588281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5-09-30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专题讲座
- 2025-09-29全国政协办公厅 中共中央统战部 国务院侨办 国务院港澳办 国务院台办 中国侨联联合举行国庆招待会 王沪宁致辞
- 2025-09-29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召开2025年干部任职、廉政谈话会议
- 2025-09-28丁薛祥同俄罗斯副总理诺瓦克共同主持中俄能源合作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5-09-282025年度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规业务知识培训班在桂林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