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立法破难题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
时间:2021-03-10 09:13:49 作者:来源:
执行主体缺失、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难,是多年实践中的“老问题”。日前,广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即将施行。
据介绍,广州立法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打造由镇街政府牵头,居委会、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以及业主代表广泛参与的物业管理新模式,破解业委会成立难问题。
据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邓成明介绍,针对业委会成立难问题,条例创设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通过物业管理委员会推动业委会的成立。
条例明确将物业管理纳入社会治理体系,对于住宅物业符合法定条件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生后物业管理委员会解散。在业主委员会产生前,由物业管理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办理物业管理相关事务。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1.01 周颖
最新信息
- 2025-09-30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专题讲座
- 2025-09-29全国政协办公厅 中共中央统战部 国务院侨办 国务院港澳办 国务院台办 中国侨联联合举行国庆招待会 王沪宁致辞
- 2025-09-29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召开2025年干部任职、廉政谈话会议
- 2025-09-28丁薛祥同俄罗斯副总理诺瓦克共同主持中俄能源合作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5-09-282025年度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规业务知识培训班在桂林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