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城市管理网!

当前所在:首页 > 专题专栏

河南省水污染防治基础知识

时间:2022-06-07 16:35:33 作者:佚名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水质类别划分及污染因子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水质级别分为Ⅰ-Ⅴ类,劣于V类水的水体统称劣V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劣Ⅴ类是指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

    主要污染因子

    化学需氧量(COD):表示在强酸性条件下用强氧化剂(用高锰酸钾或重铬酸钾)氧化一升污水中有机物所需的氧量。是衡量水体有机污染的一项重要指标,能够反映出水体的污染程度。

    氨氮 (NH3-N):水体中的营养素,可导致水体富营养化现象产生,是水体中的主要耗氧污染物,对鱼类及某些水生生物有毒害,是评价水中污染物质含量的重要综合指标。

    总磷(TP):就是水体中磷元素的总含量。磷含量过多会引起藻类植物的过度生长,水体富营养化,发生水华或赤潮,打乱水体的平衡。其主要来源为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工业废水、化肥、有机磷农药等。


原文链接:http://sthjt.henan.gov.cn/2022/06-02/246090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交通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城市管理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城市管理网 w.csgllb.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26536号-107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