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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10 08:43:23 作者:来源: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0〕3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现就做好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刻领会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入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各项风险,制定有效防范措施,细化责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动员部署、深入一线检查,确保工作措施到位。  二、突出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  各单位要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顿和疫情防控大检查,采取严密措施确保春节期间的停工工程、持续施工工程和重点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到位,落实施工现场常态化防控“十项措施”,开展“十五项”工作。抓好防风、防火、防冻、防滑、防坍塌、防触电、防高坠、防爆燃、防疫情、防扬尘“十防”要求,做到不发生疫情、不亡人、不塌方(陷)、不高坠、不触电、不冒烟、不扬尘、不违章、不扰民、不盲目抢工“十不”目标。  三、强化应急值守,切实保障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稳定可控  各集团、总公司要强化企业内部自查自纠自改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带班值班制度,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市、区住建部门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及时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pdf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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