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河北省重金属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时间:2023-03-03 19:34:52 作者:佚名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为持续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发挥排污权交易要素保障作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要求,我厅研究起草了《河北省重金属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详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于2023年4月3日前书面反馈我厅(电子文档请发至邮箱)。
感谢支持。
联 系 人: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赵 蕾
河北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服务中心刘增强
联系电话:0311-878028590311-85202680
附件:1:河北省重金属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河北省重金属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起草说明.docx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3月3日
原文链接:http://hbepb.hebei.gov.cn/hbhjt/gzhd/yijianzhengji/10167668508018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5-09-30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专题讲座
- 2025-09-29全国政协办公厅 中共中央统战部 国务院侨办 国务院港澳办 国务院台办 中国侨联联合举行国庆招待会 王沪宁致辞
- 2025-09-29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召开2025年干部任职、廉政谈话会议
- 2025-09-28丁薛祥同俄罗斯副总理诺瓦克共同主持中俄能源合作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5-09-282025年度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规业务知识培训班在桂林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