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通知
时间:2021-04-19 11:05:49 作者:来源:
广大考生:
根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具体情况,现将现场资格审查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结合网上报名情况,我厅发布了《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部分岗位进行了取消和缩减,目前保留的岗位为黑龙江省城乡建设信息中心专业技术2301岗位、综合管理岗位2303岗位;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工程结构研究所专业技术2304岗位,建筑技术研究所2305岗位。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范围为上述四个岗位已通过网上报名初审通过人员。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4月24日、4月2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资格审查地点
哈尔滨市道里区景江西路888号,省住建厅一楼大厅。
四、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1.《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
4.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相关资历条件的佐证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考生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虚报瞒报报考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五、交费方式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将确认交费,交费金额为45元。此次交费不支持微信、支付宝、刷卡等电子转账,请考生提前准备45元零钱。
六、其它要求
1.按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请自觉遵守资格审查现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2.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近期出现过发热、乏力、咳嗽等相关症状的考生,需提供7天以内的核酸检验报告,并向省住建厅资格审查组报告。
3.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只限考生本人,不允许其他人员代为资格审查。
4.请考生按照资格审核时间安排,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非规定时间不予受理。资格审查合格后应及时交费,未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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