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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孟州分局建立“四项机制”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

时间:2023-11-10 19:23:37 作者:佚名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为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着力构建“依法履职、协同作战”的环境监管执法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工作新格局,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孟州分局建立四项协作机制,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

  一是建立工作联络机制。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加强环境监管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日常联络,确定日常联络机构,明确联络人协同工作。二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遇重大、紧急事项随时会商,共同分析环境监管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形势;实时跟踪所涉案件办理的总体情况、重要案件办理进展情况;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案件开展案件分析,共同制定排查违法犯罪线索方案。三是建立案件移送机制。生态环境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涉嫌污染犯罪,及时将案件材料移送具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对案件性质一时难以界定,但情况紧急需先行采取措施的,依法商请公安机关,共同组织调查处理。四是建立案件会商机制。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公安机关及时提供政策法律支持,生态环境部门积极提供专业技术支持。重大疑难案件,两部门共同研究,对法律适用的疑点难点开展深入交流。围绕定罪量刑标准、证据规格、取证流程、鉴定标准等普遍性的法律问题,共同与检察机关、法院联系会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打击查处效能。2023年以来,与公安机关会商研判11次,向公安机关移交环境污染犯罪案件9起,环境行政拘留案件1起。


原文链接:http://sthjt.henan.gov.cn/2023/11-10/28452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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