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福建省修复红树林碳汇项目方法学备案的函
时间:2023-11-10 20:40:38 作者:佚名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厦门大学:
根据《福建省碳排放权抵消管理办法(试行)》,我办组织专家、有关部门和技术单位对你单位报送的“福建省修复红树林碳汇项目方法学”进行了审查论证。经审查,该方法学符合《福建省碳排放权抵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同意作为福建省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予以备案。
特此函复。
附件:福建省修复红树林碳汇项目方法学
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工作
协调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5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sthjt.fujian.gov.cn/zwgk/ywxx/dqhjgl/202305/t20230529_61782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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