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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时间:2023-11-10 20:23:18 作者:佚名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1日下午,省委第一巡视组对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党委开展巡视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省委第一巡视组组长康勇主持召开与省生态环境厅党委书记、厅长杨三可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省委有关巡视工作精神。会上,康勇组长就即将开展的巡视工作作了动员讲话,省委第一巡视组副组长龙霄汉传达了徐麟书记听取十三届省委第一轮巡视整改情况和第二轮巡视工作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宣读巡视通知,杨三可主持会议并就配合做好巡视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工作动员会

  省委第一巡视组有关成员,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省生态环境厅副厅级以上干部,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省委第一巡视组组长康勇作动员讲话

  康勇强调,省直部门单位在省域治理体系中居于承上启下的关键位置,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具有特殊重要作用。省生态环境厅是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承担着统筹推进贵州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职责使命。对省生态环境厅党委开展巡视,充分体现了省委对生态环境工作的高度重视。省生态环境厅党委要深刻认识开展政治巡视,是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履行职能责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把严的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举措,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深刻认识开展巡视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接受巡视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

  康勇要求,省委第一巡视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落实政治巡视要求,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以“四个对照”为标准,以“四个紧盯”为路径,以“四个落实”为重点,深入查找政治偏差。重点检查党委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重要安排情况,党委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以及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整改情况。

  康勇指出,省生态环境厅党委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支持配合省委巡视组工作,要把接受巡视作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过程,善于通过巡视进行自我监督、自我纠错;要加强协作配合,正确对待、自觉接受巡视监督,坚持同题共答,形成监督合力,坚决完成好省委交给的巡视任务。

  

  省委第一巡视组副组长龙霄汉宣读巡视通知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党委书记、厅长杨三可作表态发言

  杨三可表示,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生态环境厅开展巡视,既是对省生态环境厅主题教育开展成效的一次综合验收,也是对省生态环境厅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更是一次高标准、高质量的工作指导。省生态环境厅党员干部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和巡视组的各项工作要求上来;二要积极衔接配合,全力保障巡视工作顺利开展,加强组织协调,畅通保障渠道,为巡视组了解真实情况、高效开展工作提供安全、便利条件;三要认真履行职责,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巡视,全力抓好配合,客观全面反映生态环境工作情况;四要注重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巡视工作与业务工作,把全力推进重点工作与配合做好巡视工作密切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巡视工作的成效体现在推动生态环境事业发展上;五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整改成效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把巡视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把巡视的过程变成解放思想、真抓实干、转变作风、提升效能的过程。

  省委第一巡视组将在省生态环境厅工作3个月,巡视期间设值班电话:0851-86825836,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专门邮政信箱:贵阳市A141号省委第一巡视组收。同时,在遵义路40号省生态环境厅机关大楼大厅2号电梯口、遵义路25号城市方舟A栋贵州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1楼大厅电梯口和黔灵山路217号环保科技园主楼1楼大厅消防通道设置联系信箱。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巡视组统一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省生态环境厅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省生态环境厅党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原文链接:https://sthj.guizhou.gov.cn/djgz/202310/t20231012_827330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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