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城市管理网!

当前所在:首页 > 互动交流

厦门集美区,某安置房工地天天夜间施工,扰民举报无果。

时间:2024-04-27 04:47:02 作者:佚名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您好!您反映的安置房工地天天夜间施工问题,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 ,禁止十二时至十四时三十分、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在居住区、文教区以及其他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从事噪声、振动超标的经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建设施工除外。在前款规定的时间段内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进行建设施工作业的,应当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证明需要行政协助的,有关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必要的行政协助。噪声排放者应当提前三日将具体施工内容、施工时段和减振降噪措施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一)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议投诉人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行反映,也可向12345便民服务平台反映,电话为12345。 感谢您对厦门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原文链接:https://sthjt.fujian.gov.cn/zwgk/wjjd/hygq/202404/t20240425_6439781.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交通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城市管理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城市管理网 w.csgllb.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26536号-107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