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通报2024年4月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的函
时间:2024-05-21 22:32:29 作者:佚名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试行)》(豫环委办〔2022〕12号),2024年4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如下:
一、省辖市排名情况
(一)省辖市水质月排名情况
2024年4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前3名,从第1名到第3名依次为:洛阳、信阳、三门峡。
2024年4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3名,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3名依次为:商丘、许昌、开封。
(二)省辖市水质累计排名情况
2024年1-4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累计排名前3名,从第1名到第3名依次为:洛阳、郑州、三门峡。
2024年1-4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累计排名后3名,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3名依次为:濮阳、开封、许昌。
二、县(市、区)排名情况
(一)县(市、区)水质排名情况
2024年4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前10名,从第1名到第10名依次为:南阳桐柏县、洛阳汝阳县、洛阳嵩县、洛阳偃师区、信阳光山县、南阳内乡县、鹤壁淇滨区、南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濮阳清丰县、洛阳伊川县。
2024年4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10名,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10名依次为:南阳官庄工区、商丘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南阳邓州市、驻马店确山县、开封杞县、开封尉氏县、平顶山宝丰县、新乡获嘉县、周口商水县、南阳宛城区。
(二)县(市、区)水质累计排名情况
2024年1-4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累计排名前10名,从第1名到第10名依次为:信阳浉河区、三门峡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许昌示范区、洛阳伊川县、洛阳偃师区、南阳淅川县、鹤壁淇滨区、洛阳宜阳县、南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顶山石龙区。
2024年1-4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累计排名后10名,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10名依次为:南阳官庄工区、周口扶沟县、商丘梁园区、新乡延津县、驻马店确山县、濮阳范县、开封尉氏县、平顶山宝丰县、周口商水县、商丘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三、预警提示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试行)》(豫环委办〔2022〕12号),2024年4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10名的县(市、区),且水质同比、环比均没有改善,达到警示条件的有南阳官庄工区、商丘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南阳邓州市、驻马店确山县、开封杞县、平顶山宝丰县、新乡获嘉县、南阳宛城区。
2024年5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sthjt.henan.gov.cn/2024/05-20/29961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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