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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青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体系建设日趋健全

时间:2024-05-23 04:03:14 作者:佚名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5月8日,青海省商务厅发布消息,截至2024年4月底,全省机动车保有量达163.8万辆。按照机动车保有量的2%-4%报废率计算,青海省年报废机动车量在3-6万辆左右。目前,全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网络体系覆盖城乡,并引导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绿色发展、提升报废汽车“互联网+监管”水平,积极推动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落地。

  近年来,根据国务院和商务部《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省商务厅建立老企业合理退出机制,按照新的标准和规定,积极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截至目前,全省资质认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9家,设立回收分支机构15家,覆盖8个市州,辐射全省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网络体系基本形成,能够满足广大车主交售报废车及办理报废注销业务的实际需求。2023年全省报废机动车5.2万辆,2024年在汽车报废更新政策的助推下,全省机动车报废量有望突破6万辆。

  发挥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对新建或新改建取得资质认定并符合环保要求及省级相关资金支持条件的企业,按照不高于项目总投资额的50%给予补贴。支持拆解企业采用资源回收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和设备,推动回收拆解企业由传统拆解走向精细化拆解、资源化循环利用的道路,不断提升报废机动车零部件再利用水平。

  开发建设“报废机动车回收+二手车备案”为一体的全省汽车流通信息监管平台,各市州行业主管部门通过监管平台对报废车入场查验、规范拆解、回收证明开具等进行全程监管。为便利车主报废车辆及手续办理,监管平台开通报废车交售、报废车查询、电子回收证明下载等功能,让数据多跑路。同时,鼓励引导回收拆解企业开展上门收车、上门拖车等服务业务。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要求,省商务厅统筹使用好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研究制定《青海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推动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等政策落地,鼓励个人消费者购买乘用车,促进汽车消费更新。


原文链接:http://www.qinghai.gov.cn/zwgk/system/2024/05/11/0300439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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