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城市管理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市政公用

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推动医师向基层流动

时间:2024-05-28 22:40:05 作者:佚名来源:辽宁省政府

  为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馆作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药综合服务区的重要作用,日前,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深化中医馆建设,加强中医医师配备。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全覆盖的基础上,不断巩固、完善中医馆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医馆服务内涵建设,到2025年,15%的中医馆完成服务内涵建设,提升中医馆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扩大基层中医药人员供给,坚持按需招生、以用定招。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到2025年,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能够开展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同时,推动中医医师向基层流动。依托县域医共体建立上级医院中医医师定期到医共体内中医馆提供服务的长效机制。中医医师晋升副高级职称应当有累计1年以上县级以下或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服务的经历。在县级中医医院及基础条件较好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开展名中医工作室基层工作站建设试点工作,年底前,完成30个试点建设工作。

  完善基层中医医师发展政策,放宽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对基层一线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探索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建立岗位结构比例动态调整机制。在薪酬待遇、进修学习等方面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中医馆中医医师倾斜,有效保障中医馆中医医师待遇,提升中医馆岗位吸引力。


原文链接:https://www.ln.gov.cn/web/ywdt/tjdt/2024052809232443064/index.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交通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城市管理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城市管理网 w.csgllb.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26536号-107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