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青浦区幼儿园托班招生公告
时间:2024-06-06 00:29:32 作者:佚名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6月3日,青浦区教育局发布《2024年青浦区幼儿园托班招生公告》。
入园对象与条件
(一)入园对象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二)入园条件1.幼儿本人或父母一方具有本区户籍。2.幼儿本人为本市外区户籍,但父母一方或幼儿持有本区房产。
备注:户口迁入、房产办理认定截止时间原则上为2024年6月21日。
入园工作程序
(一)招生公告今天(6月3日)向社会公布“2024年青浦区幼儿园托班招生公告”,公告内包含招生园所等级、地址、收费标准、招生条件、人数、咨询电话与网上报名日期、验证日期等信息。
(二)招生方式
1.信息登记:2024年6月5日﹣6月14日
家长通过手机登录"随申办"市民云青浦旗舰店("随申办市民云"APP以及支付宝、微信小程序),点击进入"青浦区2024年托班招生"服务,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进行信息登记。
2.网上报名:2024年6月15日周六9:00-22:00(额满截止)
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进行网上报名(只有信息登记过的幼儿才能进行报名)。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提示:系统只支持一名幼儿一人报名;一名幼儿只能报名一所幼儿园。
3.材料审核:2024年6月22日周六9:00-15:00
报名成功的家长请带好幼儿本人及家长户口薄、房产证明,到所报的幼儿园进行线下验证。幼儿园确定符合条件的发放入取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入取。
4.补充招生:
未招满或线下审核有余额的幼儿园,由区统一于2024年6月25日发布托班补充招生人数、补招时间及补招流程,各补招幼儿园进行自主招生,补招需按照以下条件依次录取:
本市户籍
1)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
2)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3)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4)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区常住户口。
当本市户籍幼儿数不足幼儿园托班招生计划数时,可以招收非本市户籍幼儿,并按照以下4档排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若同一档的登记数超过入托计划数时,按托班幼儿月龄从大到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非本市户籍
1)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且积分达到120分。
2)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但积分不达120分。
3)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且积分达到120分。
4)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但积分不达120分。
备注:
幼儿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温馨提示:
各幼儿园托班招生咨询电话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附件1:
附件2:
原文链接:https://www.shanghai.gov.cn/nw17239/20240604/a705a836947346d98c73da4be469b8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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