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城市管理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文献资料

哈尔滨全面启动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

时间:2024-07-06 04:24:07 作者:佚名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

  记者从哈尔滨市民政局了解到,为织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加快形成梯度救助格局,近日,哈市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做好低保、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救助基础上,全面启动哈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

  《通知》明确,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条件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存款不超过当地36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他家庭财产符合低保家庭认定条件,申请前12个月内家庭人均收入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均可认定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一是扣除因病、因残、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刚性支出后,人均收入介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2倍;二是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12个月内因病、因残、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刚性支出总额超过家庭年收入50%。

  提供救助帮扶包括:实施专项救助,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困难职工救助、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强化急难救助,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人员)因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严重困难时,可在急难发生地申请临时救助或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按照“冰城信易助”机制,哈市执行“一簿证一张表”极简申请,以诚信承诺为前提,只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未携带刚性支出凭证等材料的,可由工作人员在入户调查等办理环节上门收取。(记者 马智博)


原文链接:https://www.hlj.gov.cn/hlj/c107858/202407/c00_3174873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交通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城市管理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城市管理网 w.csgllb.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26536号-107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