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城市管理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公众参与

普陀区2024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申报工作开始啦!申报认定条件有哪些?

时间:2024-07-16 01:09:05 作者:佚名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为加快推动上海市、普陀区创新型经济发展,支持各类高成长性企业和研发机构升级打造创新型企业总部,培育壮大更多高能级创新主体,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支撑,现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战新办〔2024〕3号),开展普陀区2024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申报工作。申报认定条件有哪些?快一起往下看看吧!

  一、申报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创新型企业总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普陀区依法注册的企业;

  (二)资产总额达到2亿元或市值达到20亿元,年度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或最近三年销售收入平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0%以上;在沪具有研发、销售、结算等复合型总部功能,除本市外拥有两个(含)以上分支机构或对外投资的企业。

  (三)主要产品或服务围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范围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他重点领域(包括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由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十四五”规划明确的重点领域),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优先支持智能软件、研发服务、科技金融、生命健康四大重点产业领域。

  (四)年度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在5%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生物医药研发外包等服务业企业为10%以上),或年度研发费用总额超过5000万元,其中,在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占全部研发费用的比例不低于60%;年度研发人员占从业人员比例达到10%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生物医药研发外包等服务业企业为20%以上),或年度研发人员总数达到100人以上。

  (五)在沪拥有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核心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软件著作权等15项以上,或创新药、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改良型新药、创新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产品注册证书等。

  (六)已获得以下认定之一并仍在有效期之内的优先: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国家和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上海市专利工作示范企业。

  (七)部分指标未达到但总体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或在本市具有突出行业影响力和带动作用的企业,经市政府同意后可作为特殊情况研究纳入。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主体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向区发改委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二)区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在申报材料齐全后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报送市战新办。

  (三)市发展改革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区上报材料进行评估,会同相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择优提出认定建议,提交市战新办会议审议后,报市政府审定。

  (四)获得认定的企业由市战新办批复,统一命名为“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

  三、材料报送

  (一)认定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

  (二)电子版材料发送至:729658382@qq.com。

  (三)纸质版材料请于2024年7月30日下午17:30之前提交至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1B319室(包含5份盖章的纸质版材料和1份刻盘的电子版材料)。

  联系人

  周洋52564588-2341、王芊芊52564588-2357。

  附件(请关注“上海普陀”公众号,阅读原文下载相关附件)

  1、2024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申报企业材料清单

  1.1、2024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申报表

  1.2、《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1.3、企业拥有高质量专利信息表

  1.4、企业最近三年牵头制定的标准和规范信息表

  1.5、2024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申报表(Excel格式)

  2、关于印发《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3〕3号)

  0715_081045_919.jpg

  “上海普陀”公众号


原文链接:https://www.shanghai.gov.cn/nw17239/20240715/9805264ecb4f4a25b927876bb5ccb13e.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交通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城市管理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城市管理网 w.csgllb.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26536号-107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