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次集体学习会议
时间:2024-07-30 01:55:58 作者:佚名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
7月26日,鹤岗市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次集体学习会议,强调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求,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先后3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体现了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严明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全市党员干部要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要严格执行群众纪律,带头践行初心宗旨,用心用情做好涉及群众的各项工作。要树牢“为民服务”宗旨意识,始终践行为民造福执政理念,永葆共产党员初心本色。要紧盯“急难愁盼”问题攻坚,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督促重点问题整改,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狠抓群众身边风腐问题,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会议强调,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带头扛起发展使命,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真抓实干、开拓进取。要督促干部端正态度、敢于担当,扎扎实实工作、踏踏实实干事、求真务实发展,推动城市转型开创新局面。要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把心思用到踏实工作上,把精力用在为民服务上。要促进干部履职尽责、规范用权,做到严肃问责、精准问责、有效问责,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在法纪的约束下用权。
会议强调,要严格执行生活纪律,带头维护党的形象,更好发挥党员干部对全社会的示范带动效应。要传承“美德”,坚持做崇俭戒奢、艰苦朴素的表率,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要维护“公德”,自觉遵守和维护道德规范,时刻保持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要严守“私德”,持续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管好身边人、管住身边事。
原文链接:https://www.hlj.gov.cn/hlj/c107858/202407/c00_317548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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