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防火设计研究论证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1-05-07 19:49:57 作者:来源:
渝建消防〔2021〕5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转发《关于做好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
建筑防火设计研究论证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做好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防火设计研究论证的通知》(建办科〔2021〕3号)(见附件1),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确保消防设计质量,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51号部令)相关要求,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和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措施的研究论证应由市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组织。
二、按照《关于发布〈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等6个消防设计技术文件的通知》(渝建消防〔2020〕4号)相关要求,确需开展专家咨询的,由建设单位向市住房城乡建委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
三、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和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措施的研究论证以及专家咨询,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在《重庆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专家库》(见附件2)中选用。对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以直接邀请相应专业的专家参加。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及时与市住房城乡建委消防审查处联系。
附件: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防火设计研究论证的通知
2.重庆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专家库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4月28日
(联系人:刘阳,联系电话:63038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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